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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記得念大學時,
每每在央圖影印資料,
都會被旁邊的警語弄得緊張兮兮,
他警告每一個正在從事影印的人,
千萬不要超過某個限額,
一但超過幾分之幾,就是非法盜印,有侵權之虞等等。
所以,印書前就要把小學三年級學的分數乘式拿出來複習。

究竟那個幾分之幾的線是誰畫出來的,至今我仍好奇,
為什麼超過了那個線就叫侵權?

限額影印的問題很容易就被破解,
分幾次印,就也安然的逃過一次只能印幾分之幾的規定。
但是,
畢業進入社會之後,
發現侵權抄襲的線是用粉筆畫的,
踩在腳下,給他用力磨蹭兩下子,
誰都可以輕易的視而不見。 
一篇小說,我用了你的文式結構,
然後主角改名換姓,場地乾坤大挪移,
這叫抄襲嗎? 我
跟你用同樣的素材,
用了你的概念,換了一個顏色,
這叫消化後的延伸,不叫抄襲? 

我曾經親眼看到我的同事用了我的文案,
寫她的案子,
奇怪的是,我不僅沒有生氣,反而有點同情。 
我們同在一個辦公室,她甘冒這樣大的險,
抄襲我的文字,這是要用多大的勇氣啊? 
要我,我是做不到。 

最近逛了幾次創意市集,
我就有很深的感觸,
整個會場60攤,
很難找到真正從概念就是一種原創的,
多的是手工過程意外的產出,
拼布做十年,市集走一圈,
大概都可以看出
哪個是齊藤瑤子的分身,
哪個又是柴田明美?

當然偉大的畫家畢卡索也是從模仿開始,
但是,可不可以從模仿中找到自己的著力點,
看到自己的長處,
是我比較在意的。

胡亂說了一些,
是我看了幾次創意市集的感想,
當然也有人可以不表同意,
不過,既然這個市集慢慢成了氣候,
我總是對此有更多的期待,
希望在乾涸的創意土地上,有活水的加入......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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